我儿子在德州一中上学,最近我突然接到学校通知,说要交300块钱的老师劳务费。可笑,老师的劳务费不是应该学校给吗?干嘛让学生给,那早前交的学费算什么?300说多不多,说少不少,但是细算下来,就是一笔庞大的数目。三十多个班,一千多学生,三十多万。而且这样的收费连个收据都没有,学校还真把我们学生家长当提款机了是不?前几天交三百资料费,这几天又交老师的辛苦费,我想问,学校究竟贪赃亏空了多少,要用这样的方式去填补空缺?已经有不少家长表示抗议了,去学校问校长究竟要闹哪样,校长的话更是经典,说收这个劳务费是个别现象,不是学校的行为,把责任干干净净的推到老师身上。校长经不起学生家长的抗议和上面的压力,就把钱退给了老师,又喊老师把钱推给学生。我无法想象老师退钱的时候颜面何存。虽说这个钱是退回来了,但是我觉得根本上的问题完全没有解决,不知道以后学校还会以什么借口来收学生的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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